让承揽商人员可用于施工申请单
承揽商 用于维护主承商及其人员。租户要在施工或驻厂申请单选择人员前,该人员必须属于本大楼且为合格状态。
- 打开承揽商管理并按 创建,填入公司类型、名称、代表人和代表人电话,保存公司。
- 创建人员,填入头像、主承商和姓名,再补电话及资格资料。完成资料与证明核对后才标示为合格。
- 在公司或人员列选 更多 > 附件,上传设置中定义的字段。画面会显示缺少、有效或已过期;日期型附件过期时要更新有效值。
承揽商及人员的 更多 菜单也能编辑或删除。导出时可选 Excel 清单或系统 JSON,并选择全部或指定主承商。导入前先导出系统 JSON,再从工具栏按 汇入 上传;当前导入对话框只接受系统生成的 JSON,并会回报重复项、找不到的主承商、人员头像及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