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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租戶需要時發布大樓公告

使用 公告 創建及發布大樓訊息;可篩選和排序格狀清單找到舊公告。

  1. 按 創建,填入標題與內容並檢查格式。
  2. 選 儲存 保留只有管理者可見的草稿,或選 發布 讓租戶使用者看到。
  3. 用 更多 > 編輯 修訂現有公告,再儲存或發布。
  4. 只在確定不再需要時按 更多 > 刪除;確認後不可復原。

租戶看不到公告時,確認是發布而非草稿,並到註冊單位確認該單位已加入。

維護大樓公告
維護大樓公告

找到要處理的公告,先確認內容與狀態,再進行發布或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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